《医贯》(公元 1687 年)明.赵献可(养葵)着。六卷。发明《薛立斋医案》之说,以命门真火、真水为主,以六味丸、八味丸二方通治各病。在理论上有些偏激,清.徐大桩怍《医贯贬》予以批评。
查古籍
《医贯》(公元 1687 年)明.赵献可(养葵)着。六卷。发明《薛立斋医案》之说,以命门真火、真水为主,以六味丸、八味丸二方通治各病。在理论上有些偏激,清.徐大桩怍《医贯贬》予以批评。
《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原机启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维德着。二卷,又附录一卷。论眼病根源,制方要义,并附方义。附论眼病若干种,也较详明。
人身入神,出入固无定在。迨病者,穷思极想,又有甚焉。若能行功,则神随气转,不虑其他出,否则难乎其有定在也。故恒时必须常想玄关,思睡必须常想鼻准,如是则神不外驰而定矣。
(愚按∶神外无心,心外无道,道即神之主,心即神之宅也。然心外无道,故收放心,即神定而道在。孟子谓∶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夫放心而知求,则志气清明,义理昭着。此定神之功验也。今之养病者,日思丹田,思鼻准,亦收放心之法也。不曰收放心,而曰定神。盖游心千里,无有定在,此皆神之外出,故曰定神。以上三条,乃却病修养之大纲,外有导引等法,详具于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