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妊娠男女未分之时,未有定仪,见物而化,故须端正庄严,清静和一,无倾视,无邪听。儿在胎,日月未满,阴阳未备,腑脏骨节,皆未成足,故自初讫于将产,饮食居处,皆有
(公元 1624 年)明.张介宾(景岳)注。三十九卷。 把《黄帝内经素问》、《灵枢经》分类编次为 12 类,390 条,条理分明。附图翼十一卷、附翼四卷。注解每有独到之见。
《类证治裁》(公元 1839 年)清.林佩琴(羲桐)着。采辑清代中叶以前的医家著作,对于温病、报病、妇科、外科各证,述其原因,析其不同证侯和不同治法。
妊娠男女未分之时,未有定仪,见物而化,故须端正庄严,清静和一,无倾视,无邪听。儿在胎,日月未满,阴阳未备,腑脏骨节,皆未成足,故自初讫于将产,饮食居处,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