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取穴法之一。王海藏所倡用,指各经之病选用其原穴进行治疗。《普济方》王海藏拔原法:“假令针肝经病,于本经原穴一针,如补肝经来,亦于本经原穴补一针;如泻肝经来,亦于本经原穴泻一针。如余经有补泻,针毕仿此例,亦补泻各经原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2001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取穴法之一。王海藏所倡用,指各经之病选用其原穴进行治疗。《普济方》王海藏拔原法:“假令针肝经病,于本经原穴一针,如补肝经来,亦于本经原穴补一针;如泻肝经来,亦于本经原穴泻一针。如余经有补泻,针毕仿此例,亦补泻各经原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