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此症初起如火灼之疮,大小不一,或如癣皮裂断肢趾,愈又复发,由心脏受毒七年,病根方盛,眉睫落,大势成手足痿。又有一种遍身点滴红紫,生于皮肤之上,形似瘢痕之状不过十数日渐自散去,或五六日亦自散,复结心毒生疮,不能速愈,亦能传注于人。
(公元 1742 年)清.吴谦(六吉)等编。九十卷。包括《订正伤寒论注》、《订正金匮要略注》、《删补名医方论》及“四诊”、“运气”、“伤寒”、“杂病”、“妇科”、“幼科”、 “痘疹”、“种痘“、“外科”、“刺灸”、“眼科”、“正骨”等心法要诀。各分子目,有图说方论,此较简明易学。
此症初起如火灼之疮,大小不一,或如癣皮裂断肢趾,愈又复发,由心脏受毒七年,病根方盛,眉睫落,大势成手足痿。又有一种遍身点滴红紫,生于皮肤之上,形似瘢痕之状不过十数日渐自散去,或五六日亦自散,复结心毒生疮,不能速愈,亦能传注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