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关于老年人的划分,在各国之间尚没有统一的标准。发达国家以65岁以上为老年人,而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则以60岁以上为老年人。
《妇人大全良方》(公元 1237 年)宋.陈自明(良甫)着。二十四卷。分调经、众疾、求嗣、胎教、妊娠、坐月、产难、产后、总共 260 余论。论后有附方及医案。
关于老年人的划分,在各国之间尚没有统一的标准。发达国家以65岁以上为老年人,而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则以60岁以上为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