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自2003年开展以来,各地积极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为指导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一步深入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我局对各示范区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规律性经验和规范性做法进行提炼、整理,起草制定了《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在工作中参考使用。在试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联 系 人:严华国 吴 迪
联系电话:010-65914966 65930672(传真)
二○○九年八月五日
一、皮试液配制及试验方法
取抗狂犬病血清0.1ml(每支5ml),以等渗盐水稀释至1ml,然后取0.1ml作皮内注射,观察20分钟后判断试验结果。
二、试验结果判断
阴性:皮丘无改变,周围不红肿可用全量(5ml)作肌肉注射。
阳性:皮丘红肿、硬结、直径超过1cm及伴有全身不适,甚至出现过敏性休克。若为阳性,应作脱敏注射。
三、脱敏注射法
1.取抗狂犬病血清1ml加等渗盐水至10ml,分次注射;每一次1ml第二次2ml;第三次3ml;第四次4ml。每隔15-20分钟皮下注射一次,每次注射后均需密切观察,无反应方可继续注射。在脱敏过程中,如果病人有全身反应;如气喘、发绀、呼吸短促及过敏性休克时,应及时处理;如症状轻微,则待症状缓解后,酌情减少剂量,增加次数,直到注完。脱敏注射完毕,即可注射抗狂犬血清。
2.抗狂犬血清用量、用法:按每公斤体重0.5计算,成人一般注射量为25-30ml(病情特别严重者可酌情加倍剂量注射)。在被咬伤后三天内分次肌肉注射完。受伤部位也应进行局部浸润注射,如咬伤头部,可注射颈、背部肌肉。
四、注意事项
1.凡有哮喘、枯草热或一周前曾注射马血清,如TAT, 以及直系亲属有过敏病史者,都应特别提防过敏性休克的发生。
2.如果发生休克,立即抢救,抢救法与过敏性休克的抢救相同。
3.在注射抗狂犬疫苗前必须注射抗狂犬病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