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骨伤科专着。二卷。明·薛己撰。刊于1529年。上卷首载正体主治大法凡19条,次载作者扑伤、坠跌、金伤及汤火伤等类共64种病证的医案。每证1-3例不等;下卷为伤科所用方剂。全书理论联系实际比较紧密。解放后有排印本。
《医贯》(公元 1687 年)明.赵献可(养葵)着。六卷。发明《薛立斋医案》之说,以命门真火、真水为主,以六味丸、八味丸二方通治各病。在理论上有些偏激,清.徐大桩怍《医贯贬》予以批评。
《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骨伤科专着。二卷。明·薛己撰。刊于1529年。上卷首载正体主治大法凡19条,次载作者扑伤、坠跌、金伤及汤火伤等类共64种病证的医案。每证1-3例不等;下卷为伤科所用方剂。全书理论联系实际比较紧密。解放后有排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