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查古籍
《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原机启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维德着。二卷,又附录一卷。论眼病根源,制方要义,并附方义。附论眼病若干种,也较详明。
(石)
而小与坚不同。功专利窍除湿解热。故凡目翳不开。热淋不利。妇人难产等症。治当用此。无有不效。(必审诸病。果因湿热而成。方用。)但书所云难产令妇两手各执一枚。其胎即下。合之于理。似属诳妄。未可尽信。磨汁服。(书言因雷雨自石穴中出。随雨飞堕者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