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丹参苦寒治热狂,主 痼结水鸣肠,头目腰脚诸疮毒,胎经崩带益妇娘。
赤参也。无毒。治风邪留热狂闷及冷热劳热,主破 瘕,心腹痼疾。邪气入肠鸣如走水,头痛目赤,骨节痛腰脊强,四肢不遂,风脚软痛者,单用浸酒服之。可逐奔马,故又名奔马草。恶疮瘿瘤肿毒,排脓止痛生肌,安生胎,落死胎,止血崩带下,调经脉不匀,益气养血,通利关脉,去旧生新之剂也。茎方棱青色,叶相对似薄荷有毛,一苗数根,根赤大如指,长尺余,处处有之,十月采根,酒洗晒干。畏咸水,反藜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2001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丹参苦寒治热狂,主 痼结水鸣肠,头目腰脚诸疮毒,胎经崩带益妇娘。
赤参也。无毒。治风邪留热狂闷及冷热劳热,主破 瘕,心腹痼疾。邪气入肠鸣如走水,头痛目赤,骨节痛腰脊强,四肢不遂,风脚软痛者,单用浸酒服之。可逐奔马,故又名奔马草。恶疮瘿瘤肿毒,排脓止痛生肌,安生胎,落死胎,止血崩带下,调经脉不匀,益气养血,通利关脉,去旧生新之剂也。茎方棱青色,叶相对似薄荷有毛,一苗数根,根赤大如指,长尺余,处处有之,十月采根,酒洗晒干。畏咸水,反藜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