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查古籍
《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原机启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维德着。二卷,又附录一卷。论眼病根源,制方要义,并附方义。附论眼病若干种,也较详明。
(胃主四肢为津液之主手足汗出为热聚于胃是津液旁达也经曰手足 然汗出大便已硬宜下之阳明中寒不能食小便不利手足汗欲作痼瘕不可下)
阳明谵渴满闭.手足汗出.(大承气汤)中寒不能食.水谷不化.手足汗出.(理中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