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自2003年开展以来,各地积极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为指导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一步深入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我局对各示范区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规律性经验和规范性做法进行提炼、整理,起草制定了《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在工作中参考使用。在试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联 系 人:严华国 吴 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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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八月五日
(约着成于东汉时代以前)。
三卷。原言已佚,散见《经史证类备急本草》中,今有清.孙星衍等辑本若干种。 本书收药物 365 种,分为上、中、下三品,是后汉以前药物学的总结。
学术价值:
文献价值:我国现存最早之药学著作。
理论价值:初步奠定了药学理论之基础。
实用价值:记载之药物,大多朴实有验,历用不衰。
门人又问曰.夫子向言吴又可温疫论.其所列温疫各证.即今之湿温病.今言湿温初起治法.但当于化湿之中.佐以清温.则吴氏达原饮.当必有合.而今人每訾吴氏为偏于用下.夫子亦言湿温初起.不宜妄下.若吴氏之书.其不能无弊与.答曰.吴又可觑破此等证.与风寒之邪.由外而入者不同.其所定达原饮一方.浓朴槟榔草果.破结以化湿.知母黄芩芍药甘草.和阴以清温.当时服之者称为仙方.然吴氏目此病为温疫.指为异气所致.未尝明言湿温.至喻嘉言辨明温疫.谓湿温即包疫而言.今以吴氏所列种种各证与今病相参.始知其所指温疫.即今之湿温病.此则无心暗合.至于传变之后.仍不离仲景种种救逆诸法.故吾谓吴氏立论.虽似撇开仲景.反足为仲景之功臣.至湿家病.仲景本有下早之禁.而吴氏亦有邪未入胃不宜妄下之戒.若入胃之后.不予以急下大下.则津液立涸.且风寒之邪传入阳明.而成胃实可攻之证.一下即解.湿温系粘着之邪多有下之未尽.仍须再下者.此实病机之使然.而不得议其偏于用下也.倘不传入胃.便不得妄下.凡风寒之种种传变.湿温病皆得有之.并有转属寒证.宜用温药而愈者.此又吴氏论中之所未及.亟当从仲景追寻渊源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