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查古籍
《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原机启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维德着。二卷,又附录一卷。论眼病根源,制方要义,并附方义。附论眼病若干种,也较详明。
哕者,咳逆也,古方则谓之哕。凡吐利后,多作哕。大率胃实即噫,胃虚则哕,此由胃中虚,膈上热,故哕。或至八九声相连,收气不回,至于惊人者。若伤寒久病,得此甚恶,《内经》所谓坏府者是也。杨上善释云∶津泄者,知盐器之漏;声嘶者,知琴弦之绝;叶落者,知槁木之摧。举此三物衰坏之微以比哕,故知是病深之候也。亦有哕而心下坚痞眩悸者,以膈间有痰水所为,其他病则各有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