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唐代“太医署”分医学为四科。即:医科、针科、按摩科和咒禁科。在医科中又分为体疗(内科)少小(小儿科)、疮肿(外科),耳目口齿(五官口腔)、角法(拔火罐疗法)等四个部门。
作者:太平惠民和剂局所 朝代:初刊于宋•元丰年间 年份:公元1078年-1085年
《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公元 1151 年)宋.陈师文等撰。十卷。收集当时医家及民间常用有效方剂,剂型多用丸散,便于服用保存,是当时的配方手册。
唐代“太医署”分医学为四科。即:医科、针科、按摩科和咒禁科。在医科中又分为体疗(内科)少小(小儿科)、疮肿(外科),耳目口齿(五官口腔)、角法(拔火罐疗法)等四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