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查古籍
《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原机启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维德着。二卷,又附录一卷。论眼病根源,制方要义,并附方义。附论眼病若干种,也较详明。
味甘,性平无毒,入肺经。主除烦止渴,养神明目,宁心定惊,灭瘢痕,滋毛发,助声喉,美颜色。捣如米,苦酒浸之,消如泥,恶鹿角,畏款冬花。
按∶玉屑色白性润,宜入肺部。肺得其养,则烦渴诸证何自而生。又主灭瘢云云者,亦以肺主皮毛,功效之所必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