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查古籍
《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原机启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维德着。二卷,又附录一卷。论眼病根源,制方要义,并附方义。附论眼病若干种,也较详明。
辛热.主治、蒸油取液.作面脂.头泽长发.润燥香肌.亦入茗汤.以其无毒也.
根、辛热有毒.主治、以酒磨一寸.服则昏迷.一日乃醒.二寸二日.三寸三日.凡跌损.
骨节脱臼.接骨者用此.则不知痛也.茉莉原出波斯.移植南海.今中华俱栽莳之.台湾所栽者最佳.福州者次之.赣州者又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