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骆氏曰∶经云有病胸胁支满,妨于食,病至则先闻腥臊臭,出清液,先唾血,四肢清,目眩,时时前后血,病名曰血枯(此病机也,宜知)。此年少时因大脱血,或醉而入房,亏损肾肝。盖肝藏血,受天一之气以为滋荣,其经上贯膈,布胁肋。若脱血失精,肝气已伤,肝血枯涸不荣,而胸胁满,妨于食,则肝病传脾而闻腥臊臭,出清液。若以肝病而肺乘之,则唾血,四肢清,目眩,时时前后血出,皆肝血伤之症也。(胸胁满证,人皆伐肝,岂知血枯之故,宜养肝血也,当须识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2001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骆氏曰∶经云有病胸胁支满,妨于食,病至则先闻腥臊臭,出清液,先唾血,四肢清,目眩,时时前后血,病名曰血枯(此病机也,宜知)。此年少时因大脱血,或醉而入房,亏损肾肝。盖肝藏血,受天一之气以为滋荣,其经上贯膈,布胁肋。若脱血失精,肝气已伤,肝血枯涸不荣,而胸胁满,妨于食,则肝病传脾而闻腥臊臭,出清液。若以肝病而肺乘之,则唾血,四肢清,目眩,时时前后血出,皆肝血伤之症也。(胸胁满证,人皆伐肝,岂知血枯之故,宜养肝血也,当须识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