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古籍
  • 《急救广生集》 总补∶有毒不可食诸物

    作者: 程鹏程

    凡酒及水,照见人影动者,不可饮之。

    饮酒食生苍耳,令人心痛。

    饮酒大醉,炙腹背,令人肠结。

    秽饭、馁肉、臭鱼,食之皆伤人。

    蜘蛛落食中,不可食之。

    蜂蝇虫蚁等,多集食上,食之致 。(以上俱《金匮要略》)

    鸡鱼诸肉经宿者,不再煮,勿食,食之吐泻作胀。

    诸肉汁藏器中,不泄气者,食之令人腹胀吐泻。以铜器盖,铜生汗,滴下亦毒。

    饮食放露天,飞丝堕其内,食之喉肿生泡。

    烈日晒热瓷器,不可便放食物,食之有损无益。

    铜罐内贮茶水,锡瓶内盛烧酒,经宿看,渴甚不可饮。(以上俱《本草食鉴》)

    米饭面粉之类,如遗入水缸内,致生毛衣者,人若误食,多生痈毒。

    久晴甫雨,屋檐水不可供人饮食。要知屋上每多蛛尿猫粪等秽,壁虎、蜈蚣虫涎诸毒,食之不独不洁,且生疽生病,须遇大雨冲流之后,方可无忌也。

    有雷雨水,不可供食。雷有焰毒,凡有雷之时,其雨水饮之,腹胀生病。(以上俱《传家宝》)

    小满、芒种、白露三节内,水并有毒,人饮之,易生脾胃病。(《陶氏别 》)

    屋漏水,滴物上,有大毒,茅舍漏尤甚。菜在檐下滴水处者,亦不可食。

    花瓶水有大毒,不可食。若浸蜡梅花者,尤能杀人。(二说俱《慈惠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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