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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温无毒。禁用火焙。
发明白檀香善调膈上诸气,散冷气,引胃气上升,进饮食兼通阳明之经。郁抑不舒,呕逆吐食者宜之,痈疽溃后脓多禁用。
2007年07月10日 发布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于2007年6月1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邵明立
二○○七年七月十日
辛温无毒。禁用火焙。
发明白檀香善调膈上诸气,散冷气,引胃气上升,进饮食兼通阳明之经。郁抑不舒,呕逆吐食者宜之,痈疽溃后脓多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