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夫妊娠之人,有宿 挟疾而后有娠。或有娠时,节适乖理,致生疾病,并令脏腑衰损,气力虚羸,令胎不长。故须服药,去其疾病,益其气血,以扶养胎也。
(公元 1347 年)元.朱震亨(彦修、丹溪)着。一卷。主张人身阳常有余,阴常不足,阐明补阴疗法。
夫妊娠之人,有宿 挟疾而后有娠。或有娠时,节适乖理,致生疾病,并令脏腑衰损,气力虚羸,令胎不长。故须服药,去其疾病,益其气血,以扶养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