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查古籍
《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原机启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维德着。二卷,又附录一卷。论眼病根源,制方要义,并附方义。附论眼病若干种,也较详明。
血痢腹不痛者,寒也。方用∶当归(三钱)白芍(三钱)槟榔(一钱)枳壳(一钱)萝卜子(一钱)甘草(一钱)水煎服。
前方治壮实之人,火邪挟湿者。此方治寒痢腹不痛者〔血痢虽有痛、不痛之分,其实火邪,而挟湿气也。
论理二方俱可通用,而分痛、不痛,乃慎之也。二方出入减,各为神效,正不必畏首畏尾,一用之于痛,一用之于不痛也。盖火邪滞湿气于肠脾之际,不得奔下,未有不里急而后重也。妙在用当归、白芍而利之,则火邪利于直下,不止平肝木而救脾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