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古籍
  • 《病历书写规范》 门诊病历质量评定标准

    项目要 求标准分扣 分 标 准主诉完整:症状+(部位)+时间
    简洁、明了,不超过20字
    (可不单独列项,但病史中须含主诉内容)1无主诉扣1分,不完整扣0.5分不合要求扣0.5分病史主要病症的演变
    相应的鉴别资料2无病史扣2分,不完整扣2分体检主要阳性体征
    必要的阴性体征2无体检扣2分,不完整扣1分诊断写出初步诊断1无诊断扣1分处理合理、及时、正确2无处理扣2分,不合理、不及时、不正确各扣1分签名签全名1未签名扣1分,无法辨认扣0.5分其他要求①注明就诊日期,急诊记至时、分
    ②会诊双方均有高年资医师签名③有各种检查、检验报告单
    ④转诊病人有病情摘要及转院理由
    ⑤门诊手术要有记录
    ⑥书写整洁、语句通顺
    ⑦封面有项必填1应有而缺的,每项扣0.1分

    注:本标准以检查初诊门诊病历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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