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时珍曰〕两旁曰牙,当中曰齿。入药烧用。《钱氏小儿方》云∶“用人牙烧存性。入麝香或青紫,或变黑,用人齿脱落者,不拘多少,瓦罐固济,过出火毒,研末用。”
(公元 1624 年)明.张介宾(景岳)注。三十九卷。 把《黄帝内经素问》、《灵枢经》分类编次为 12 类,390 条,条理分明。附图翼十一卷、附翼四卷。注解每有独到之见。
《类证治裁》(公元 1839 年)清.林佩琴(羲桐)着。采辑清代中叶以前的医家著作,对于温病、报病、妇科、外科各证,述其原因,析其不同证侯和不同治法。
〔时珍曰〕两旁曰牙,当中曰齿。入药烧用。《钱氏小儿方》云∶“用人牙烧存性。入麝香或青紫,或变黑,用人齿脱落者,不拘多少,瓦罐固济,过出火毒,研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