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2001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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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2001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①人体部位名,三焦之一。三焦的上部,从咽喉至胸膈部分。《灵枢·营卫生会》:“上焦出于胃上口,并咽以上,贯膈而布胸中”。其主要功能是敷布水谷精气至全身,以温养肌肤、骨节,通调腠理。《灵枢·决气》:“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
②温病三焦辨证之一。指外感初期,邪在肺经。《温病条辨》:“凡病温者,始于上焦,在手太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