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古籍
  • 《疡医大全》 论针烙法

    作者: 顾世澄

    李东垣曰∶夫疮疽之候,证候不一,针烙之法,实非小端。盖有浅有深,有迟有速,宜与不宜,不可不辨。盖疽肿皮浓口小,肿多脓水出不快者,宜用针烙,疖皮薄,惟用针以决其脓血,不可烙也。如有未成脓以前,不可以诸药贴 , 渍救疗,以待自消。久久不消,内溃成脓,即当弃药,从其针烙。当用火针,如似火筋,磨令头尖,如枣核样圆满,用灯焰烧须臾,作炬数温油,烧令赤,于疮头近下烙之。一烙不透,即须再烙令透,要在脓水易出,不假按抑。近代良医,仓卒之际,但以金银铁锭其样如针者可通用之,实在泄其毒也。或只以木炭熟火,猛烧通赤,蘸油烙之尤妙。烙后实者捻发为 ,虚者以纸为 ,上蘸药 之,上以帛摊,温热软粘膏药贴之。常令滋润,勿令燥也。夫疮疽既作,毒热聚攻,蚀其膏膜,肌肉腐烂,若不针烙,毒气无从而解,脓瘀无从而泄,过时不烙,反攻其内,内即消散,欲望其生,岂可得乎!嗟乎!此疾针烙取差,实为当理,然忌太早,亦忌稍迟。尝见粗工,不审其证浅深,妄施针烙之法,或疮深针浅烙,毒瓦斯不得泄,以致内溃。或疮浅烙深,误伤良肉,筋骨腐烂;或抑擦掀动,益加烦痛;或针之不当,别处作头;或实时无脓,经灸方溃,遂使痛中加痛,真气转伤,详其所由,不遇良医也。以此推之,凡用医者,不可不择,纵常医疗之得痊者,幸矣。(《十书》)

    蒋示吉曰∶又有烙法,脓已成而皮浓肉深难溃,若不用针烙,使腐肉挟毒热之气,久留肉腠间,将好肉亦化为脓血,此烙法所以有功于溃疡也。若根浅而皮薄者,又何必假此以卖弄乎!由此观之,皮薄者用白降丹,皮稍浓者,则用针,皮极浓而毒附骨者,非烙不可。其法看疮头最大者,即是脓窍,用熟铁五六寸长大针,下半截用竹箸劈开,夹针在内,以意消息。用半寸即露针尖半寸于外。用一寸即露针尖一寸于外。以线扎紧,庶深浅不致有误也。将针于麻油灯火上烧令红透,量疮深浅及所生之处,深浅虚实,插入一寸或至二三寸,若未有脓,临时以纸捻 入,候次日取出。

    脓色黄白即愈,赤黑防出鲜血。若在虚处,及筋骨节缝处。不得乱行针烙。针烙入肉,犹宜稍斜,恐透内膜也。烙迟固为不佳,太早亦生变证,脓深针浅,内脓不出,外血反泄,疮浅针深,内脓虽出,好肉受伤,此用针烙之难也。(《说约》)

    申斗垣曰∶顽疖疮瘤妒其脓,半载医治不得愈者,当用烙法,烙之易愈也。

    周文采曰∶夫顽疖疮瘤妒其脓,半载整年不得愈者,何也?盖于男妇不慎房欲,故多有之,小儿亦因吮其欲乳,更是一理也。亦有因跌撞妒其脓血,未及将愈,又跌之,故此成其顽疖。不能得愈,百药不效,当用银钱、银匙烧赤,于疖上烙之,不数日而痊,先勿令知之。此真良法也。如无银钱,以铜钱代之,亦可。

    胡公弼曰∶凡火烙针圆如箸,大如苇,挺头圆平长六七寸,一样二枚,蘸香油于炭火中烧红,看疮头形处烙之,宜斜入向软处一烙,不透再烙,必得脓。非其时所出皆生血,当其时所出黄脓瘀肉。不假按抑,仍以纸捻 之,勿令口合。

    又曰∶凡疮毒发在虚处,及筋脉骨节之处、断不可乱行针烙,即用针烙法,宜稍斜防透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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