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产经》云∶小儿食语害,令儿腹中生瘕,难治。
又云∶小儿齿未易,蜜及饴糖不可与食,令儿齿坏,虽易,齿不坚。
又云∶小儿不可与食狗鼠残物,令儿咽中生白疮,死。
又云∶小儿不可与食核未成诸果,令儿生寒热及瘰。
《养生要集》云∶大豆炒小麦,勿与一岁以上,十岁以下小儿,喜气壅而死也。
又云∶凡男子年十五以下,不得饮冰沉浆,腠理未成,故成病。
又云∶小儿未断乳,不可啖鸡肉,生蛔虫,亦令体瘦。
《崔禹锡食经》云∶大麦面勿与一岁以上,十岁以下小儿,其喜气壅塞而死。
《孟诜食经》云∶黍,不可与小儿食之,令不能行。
又云∶小儿食蕺菜,便觉脚痛。
《苏敬本草注》云∶粟(栗)饵孩儿,令齿不生。
《本草拾遗》云∶虾,小儿食之,脚屈不能行。
又云∶小儿食蕨,脚弱不行。
《银海精微》(公元 682 年)原题唐.孙思邈着。二卷。论眼科诸证甚为明晰,治疗也不偏于补泻寒温。
《产经》云∶小儿食语害,令儿腹中生瘕,难治。
又云∶小儿齿未易,蜜及饴糖不可与食,令儿齿坏,虽易,齿不坚。
又云∶小儿不可与食狗鼠残物,令儿咽中生白疮,死。
又云∶小儿不可与食核未成诸果,令儿生寒热及瘰。
《养生要集》云∶大豆炒小麦,勿与一岁以上,十岁以下小儿,喜气壅而死也。
又云∶凡男子年十五以下,不得饮冰沉浆,腠理未成,故成病。
又云∶小儿未断乳,不可啖鸡肉,生蛔虫,亦令体瘦。
《崔禹锡食经》云∶大麦面勿与一岁以上,十岁以下小儿,其喜气壅塞而死。
《孟诜食经》云∶黍,不可与小儿食之,令不能行。
又云∶小儿食蕺菜,便觉脚痛。
《苏敬本草注》云∶粟(栗)饵孩儿,令齿不生。
《本草拾遗》云∶虾,小儿食之,脚屈不能行。
又云∶小儿食蕨,脚弱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