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噎膈、反胃,自是二病,世医每连称而并举之者,丹溪实作之俑也。丹溪曰∶其槁在上,近咽之下,水饮可行,食物难入,入亦不多,名之曰噎;其槁在下,与胃为近,食虽可入,良久复出,名之曰膈,亦曰反胃。是以噎膈分上、下二病,而以反胃属之膈,殊欠分明。愚谓噎膈之所以反胃者,以食噎不下,故反而上出,若不噎则并不反矣。其反胃之病,则全不噎食,或迟或速,自然吐出,与膈病何相干哉?二者病本不同,治法亦异,不可不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2001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噎膈、反胃,自是二病,世医每连称而并举之者,丹溪实作之俑也。丹溪曰∶其槁在上,近咽之下,水饮可行,食物难入,入亦不多,名之曰噎;其槁在下,与胃为近,食虽可入,良久复出,名之曰膈,亦曰反胃。是以噎膈分上、下二病,而以反胃属之膈,殊欠分明。愚谓噎膈之所以反胃者,以食噎不下,故反而上出,若不噎则并不反矣。其反胃之病,则全不噎食,或迟或速,自然吐出,与膈病何相干哉?二者病本不同,治法亦异,不可不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