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伤寒兼症者,非传经六经之正病,亦非直中三阴之正病,而实为伤寒所恒有之症,故皆以兼症名之。其间有见于手经者,有因误治而变症者,有病中调摄失宜而变症者,有病气相传染而变症者,临症之工,按法取之,曲尽其情,则伤寒无余蕴矣。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69号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已于2009年8月17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
部长 陈 竺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伤寒兼症者,非传经六经之正病,亦非直中三阴之正病,而实为伤寒所恒有之症,故皆以兼症名之。其间有见于手经者,有因误治而变症者,有病中调摄失宜而变症者,有病气相传染而变症者,临症之工,按法取之,曲尽其情,则伤寒无余蕴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