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病患大肉已落,为不可救药,盖以周身肌肉,瘦削殆尽也。余每以两手大指次指后,验大肉之落与不落,以断病之生死,百不失一。病患虽骨瘦如柴,验其大指次指之后,有肉隆起者,病纵重可医。若他处肌肉尚丰,验其大指次指之后,无肉隆起,而反见平陷者,病即不治矣。周慎斋三书云∶久病形瘦,若长肌肉,须从内 眼下胞长起,以此属阳明胃,胃主肌肉故也。此言久瘦渐复之机也,不可不知。(赵晴初。)
目眶为足阳明所系,极与大肉相关。惟下利,专泄胃气,其目眶虽陷,而面色神光未改者,不足为虑。
若壮年无病,目眶忽陷,久而不复;咳嗽带红,而目眶常陷;诸病饮食倍增,身面加肥,而目眶独陷,皆脾真暗败之先征。即面色神光未改,且觉难于挽回。补救及时,方药针对,仅可侥幸百一。若加见山根黯惨,两角无光,短期速矣。再瘦人与高年,目眶虽陷而无虑者,盖陷之形有不同也。胞皮宽纵,眶骨不至削如锋刃者,是乃常见之事。若胞皮吸入骨里凹成深坑,得不谓之非常之变乎。
《卫生宝鉴》(公元 1343 年)元.罗天益(谦甫)着。二十四卷,补遗一卷。内容为“药误永鉴”、“名方类集”、“药类法象“、“医验纪述”。补遗主要论述外感、伤寒等证。
(公元 752 年)唐.王焘著。四十卷。搜集唐以前的许多医药著作,编为 1104 门,载方 6000 有余,是重要的中医著作之一。
病患大肉已落,为不可救药,盖以周身肌肉,瘦削殆尽也。余每以两手大指次指后,验大肉之落与不落,以断病之生死,百不失一。病患虽骨瘦如柴,验其大指次指之后,有肉隆起者,病纵重可医。若他处肌肉尚丰,验其大指次指之后,无肉隆起,而反见平陷者,病即不治矣。周慎斋三书云∶久病形瘦,若长肌肉,须从内 眼下胞长起,以此属阳明胃,胃主肌肉故也。此言久瘦渐复之机也,不可不知。(赵晴初。)
目眶为足阳明所系,极与大肉相关。惟下利,专泄胃气,其目眶虽陷,而面色神光未改者,不足为虑。
若壮年无病,目眶忽陷,久而不复;咳嗽带红,而目眶常陷;诸病饮食倍增,身面加肥,而目眶独陷,皆脾真暗败之先征。即面色神光未改,且觉难于挽回。补救及时,方药针对,仅可侥幸百一。若加见山根黯惨,两角无光,短期速矣。再瘦人与高年,目眶虽陷而无虑者,盖陷之形有不同也。胞皮宽纵,眶骨不至削如锋刃者,是乃常见之事。若胞皮吸入骨里凹成深坑,得不谓之非常之变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