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 1624 年)明.张介宾(景岳)注。三十九卷。 把《黄帝内经素问》、《灵枢经》分类编次为 12 类,390 条,条理分明。附图翼十一卷、附翼四卷。注解每有独到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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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 1624 年)明.张介宾(景岳)注。三十九卷。 把《黄帝内经素问》、《灵枢经》分类编次为 12 类,390 条,条理分明。附图翼十一卷、附翼四卷。注解每有独到之见。
《类证治裁》(公元 1839 年)清.林佩琴(羲桐)着。采辑清代中叶以前的医家著作,对于温病、报病、妇科、外科各证,述其原因,析其不同证侯和不同治法。
薪火烧地。良久扫除去火。可以水小洒。取蚕砂。若桃叶。桑柏叶。诸禾糠及可。取用易得者。牛马粪亦可。用但臭耳。桃叶欲落时。可益收取干之。以此等物令浓二三寸。布席卧上温覆。用此发汗。汗皆出。若过热当细审消息。大热者可周身。辄便止。当以温粉粉身。勿令遇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