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查古籍
《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原机启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维德着。二卷,又附录一卷。论眼病根源,制方要义,并附方义。附论眼病若干种,也较详明。
(一)上主治五种痔,去三虫,杀鬼毒,恶疰。〔卷〕
(二)又,患寸白虫人,日食七颗,经七日满,其虫尽消作水即瘥。〔卷·证〕
(三)按经∶多食三升、二升佳,不发病。令人消食,助筋骨,安荣卫,补中益气,明目轻身。〔卷·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