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论曰小儿初生,气体稚弱,肤革不能自充,手足不能自卫,保护鞠育,盖有所待,自受气至于胚胎,由血脉至于形体,以至筋骨毛发腑脏百神,渐有所就而后有生,盖未生之初,禀受本于父母,既生之后,断脐洗浴,择乳襁褓,皆有常法,谨守其法,无所违误,犹或胎气禀受生之时助之疾得湿调
《时病论》(公元 1882 年)清.雷丰(少逸)着。八卷。阐述四时的“伏气”、“新感”等急性热病,立法清晰,为有关温热病 重要著作之一。
论曰小儿初生,气体稚弱,肤革不能自充,手足不能自卫,保护鞠育,盖有所待,自受气至于胚胎,由血脉至于形体,以至筋骨毛发腑脏百神,渐有所就而后有生,盖未生之初,禀受本于父母,既生之后,断脐洗浴,择乳襁褓,皆有常法,谨守其法,无所违误,犹或胎气禀受生之时助之疾得湿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