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肩至肘长一尺七寸。
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臂之中节曰肘)。
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臂掌之交曰腕)。
本节至末长四寸半(指之后节曰本节)。
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
膝 以下至跗属长一尺二寸( ,腿弯也。跗,足面也。膝在前, 在后,跗属者凡两踝前后,胫掌所交之处,皆为跗之属也。)
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
外踝以下至地长一寸。
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
按∶骨度乃《灵枢经》骨度篇之文,论骨之长短,皆古数也。然骨之大者则太过,小者则不及,此亦言其则耳。若周身手足折量之法,用前中指同身寸法为是。同身寸量法,详刺灸照检骨格图(佚)
照洗冤录尸格图(佚)
(公元 1742 年)清.吴谦(六吉)等编。九十卷。包括《订正伤寒论注》、《订正金匮要略注》、《删补名医方论》及“四诊”、“运气”、“伤寒”、“杂病”、“妇科”、“幼科”、 “痘疹”、“种痘“、“外科”、“刺灸”、“眼科”、“正骨”等心法要诀。各分子目,有图说方论,此较简明易学。
肩至肘长一尺七寸。
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臂之中节曰肘)。
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臂掌之交曰腕)。
本节至末长四寸半(指之后节曰本节)。
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
膝 以下至跗属长一尺二寸( ,腿弯也。跗,足面也。膝在前, 在后,跗属者凡两踝前后,胫掌所交之处,皆为跗之属也。)
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
外踝以下至地长一寸。
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
按∶骨度乃《灵枢经》骨度篇之文,论骨之长短,皆古数也。然骨之大者则太过,小者则不及,此亦言其则耳。若周身手足折量之法,用前中指同身寸法为是。同身寸量法,详刺灸照检骨格图(佚)
照洗冤录尸格图(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