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医宗金鉴》曰∶提者,谓陷下之骨,提出如旧也。其法非一,有用两手提者,有用绳高处提者,有提后用器具辅之不致仍陷者,必量所伤之轻重浅深,然后施治。倘重者轻提,则病莫能愈;轻者重提,则旧患虽去,而又增新患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2001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医宗金鉴》曰∶提者,谓陷下之骨,提出如旧也。其法非一,有用两手提者,有用绳高处提者,有提后用器具辅之不致仍陷者,必量所伤之轻重浅深,然后施治。倘重者轻提,则病莫能愈;轻者重提,则旧患虽去,而又增新患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