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芍药四两 甘草四两(炙)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温再服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69号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已于2009年8月17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
部长 陈 竺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芍药四两 甘草四两(炙)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温再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