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 1624 年)明.张介宾(景岳)注。三十九卷。 把《黄帝内经素问》、《灵枢经》分类编次为 12 类,390 条,条理分明。附图翼十一卷、附翼四卷。注解每有独到之见。
查古籍
(公元 1624 年)明.张介宾(景岳)注。三十九卷。 把《黄帝内经素问》、《灵枢经》分类编次为 12 类,390 条,条理分明。附图翼十一卷、附翼四卷。注解每有独到之见。
《类证治裁》(公元 1839 年)清.林佩琴(羲桐)着。采辑清代中叶以前的医家著作,对于温病、报病、妇科、外科各证,述其原因,析其不同证侯和不同治法。
一曰太阳受之.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太阳)口干.烦满而渴.(少阴)二日阳明受之.即与太阴俱病.则身热谵语(阳明)腹满不欲食.(太阴)三日少阳受之.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少阳)囊缩而厥.(厥阴)病至六日.腑脏之气俱尽.营卫之气俱绝.则死矣.仲景既论两感为必死之症.而复日治有先后者.盖不忍坐视.而觊其万一之活也.如下利身痛.则先救里.不利身痛.则先救表.表症多者发表为急.里症多者.攻里为先.东垣曰.虚而感之深者必死.实而感之浅者或生.用大羌活汤.十救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