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阳明病,自经传腑,腑病宜下,其经证未罢,犹见恶寒,则宜先汗而后下。经证已解,恶寒不作,而潮热汗出,全是腑证,当相其缓急而用下法也。
《伤寒杂病论》(公元 219 年)汉.张机(仲景)着。十六卷。总结三世纪以前的临床经验,包括治疗伤寒和杂病两部分。在辨证施治方面有着突出的成就。 原本在西晋前已散失。
阳明病,自经传腑,腑病宜下,其经证未罢,犹见恶寒,则宜先汗而后下。经证已解,恶寒不作,而潮热汗出,全是腑证,当相其缓急而用下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