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李时珍曰∶女子,阴类也,以血为主。其血上应太阴,下应海潮。月有盈亏,潮有朝夕,月事一行,与之相符,故谓之月水、月信、月经。经者,常也。天癸者,天一生水也。邪术家谓之红铅,谬名也。女人之经,一月一行,其常也。或先或后,或通或塞,其病也。有行期只吐血衄血,或眼耳出血,是谓倒经逆行。
有三月一行者,是谓居经。有一年一行,是谓避年。有一生不行而受胎者,是谓暗经。有受胎之后,月月行经而产子者,是谓胎盛,俗名垢胎。有受胎数月,血忽大下,而胎不陨者,是谓漏胎。此虽以气血有余不足言,而亦异常矣。
慎斋按∶以上三条,序妇人经行不一也。妇人经水,一月一行,其常也。而外则有居经、有避年、有倒经、有暗经、有垢胎、有漏胎之证,凡此皆经候不调之故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2001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李时珍曰∶女子,阴类也,以血为主。其血上应太阴,下应海潮。月有盈亏,潮有朝夕,月事一行,与之相符,故谓之月水、月信、月经。经者,常也。天癸者,天一生水也。邪术家谓之红铅,谬名也。女人之经,一月一行,其常也。或先或后,或通或塞,其病也。有行期只吐血衄血,或眼耳出血,是谓倒经逆行。
有三月一行者,是谓居经。有一年一行,是谓避年。有一生不行而受胎者,是谓暗经。有受胎之后,月月行经而产子者,是谓胎盛,俗名垢胎。有受胎数月,血忽大下,而胎不陨者,是谓漏胎。此虽以气血有余不足言,而亦异常矣。
慎斋按∶以上三条,序妇人经行不一也。妇人经水,一月一行,其常也。而外则有居经、有避年、有倒经、有暗经、有垢胎、有漏胎之证,凡此皆经候不调之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