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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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原机启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维德着。二卷,又附录一卷。论眼病根源,制方要义,并附方义。附论眼病若干种,也较详明。
《大全》曰∶娠妇心痛,乃风邪痰饮交结。若伤心经,为真心痛,旦发夕死,夕发旦死。若伤心支络,则乍安乍发。若伤于子脏,则胎动而血下。
按薛氏曰∶前症若饮食所伤,用平胃散加枳壳、山楂。若因错杂诸邪,当审其因而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