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火气高明)
谓戊辰、戊戌二年也,火本太过,上逢天刑克之,而得其平也。癸巳、癸亥二年,火本不及,上逢顺化,天气生之,助而得其平也。气化均,民病少。
(公元 1770 年)清.魏之琇(玉璜)编。原六十卷。经王孟英新增重编为三十六卷。 分 345 门,集录清以前历代名医的验案,包括临床各科,尤以温热病更突出。某些病案有王孟英按语。
(火气高明)
谓戊辰、戊戌二年也,火本太过,上逢天刑克之,而得其平也。癸巳、癸亥二年,火本不及,上逢顺化,天气生之,助而得其平也。气化均,民病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