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小儿变蒸的说法,始创于西晋.王叔和。所谓变蒸,指小儿出生后三十二日为一变,六十四日为一蒸,再加三大蒸,共五百七十六日变蒸完毕。徐春甫《古今医统》:「变者性情变易也,蒸者身体蒸热也。」变蒸的临床表现为身微热,耳及臀部冷,此外无其它症状。历代医家,都认为这种发热证候,是婴儿发育过程的正常生理现象。如《小儿卫生总微论方》认为:「每经一次之后,则儿骨脉气血稍强,精神性情特异。」直至明.张景岳认为变蒸是婴儿发热的别名,不是发育的正常过程。清.陈复正支持他的见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2001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小儿变蒸的说法,始创于西晋.王叔和。所谓变蒸,指小儿出生后三十二日为一变,六十四日为一蒸,再加三大蒸,共五百七十六日变蒸完毕。徐春甫《古今医统》:「变者性情变易也,蒸者身体蒸热也。」变蒸的临床表现为身微热,耳及臀部冷,此外无其它症状。历代医家,都认为这种发热证候,是婴儿发育过程的正常生理现象。如《小儿卫生总微论方》认为:「每经一次之后,则儿骨脉气血稍强,精神性情特异。」直至明.张景岳认为变蒸是婴儿发热的别名,不是发育的正常过程。清.陈复正支持他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