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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中内养脏腑,外充肌肤的阳气,是生理上的火,称为“少火”;若阳气过亢,火热内生,则成病理上的“火”,称为“壮火”。这种亢盛的火,能使物质的消耗增加,以致伤阴耗气,叫壮火食气。食,腐蚀或损耗之意。
(公元 1528 年)明.薛己(立斋、新甫)着。 一卷。先论口齿、喉舌之证,分为六门,次论骨鲠、诸虫、体气的治法 ,也分六门,末附方药。
人体中内养脏腑,外充肌肤的阳气,是生理上的火,称为“少火”;若阳气过亢,火热内生,则成病理上的“火”,称为“壮火”。这种亢盛的火,能使物质的消耗增加,以致伤阴耗气,叫壮火食气。食,腐蚀或损耗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