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指肺脏受邪之后,失去输布津液功能,致聚液成痰,壅阻于肺,出现痰盛气逆,喘咳等症。临床上分为“痰热阻肺”和“痰湿阻肺”,各详该条。
(公元 1624 年)明.张介宾(景岳)注。三十九卷。 把《黄帝内经素问》、《灵枢经》分类编次为 12 类,390 条,条理分明。附图翼十一卷、附翼四卷。注解每有独到之见。
指肺脏受邪之后,失去输布津液功能,致聚液成痰,壅阻于肺,出现痰盛气逆,喘咳等症。临床上分为“痰热阻肺”和“痰湿阻肺”,各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