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雷公云∶凡使,先去尘并头尖硬处一分已来,酒浸一宿。
若要破血,即使头一节硬实处;若要止痛、止血,即用尾;若一时用,不如不使,服食无效,单使妙也。
《本草从新》(公元 1757 年)清.吴仪洛(遵程)着。 十八卷。以《本草备要》为依据,一部分照旧,一部分增改,较为完善 。
雷公云∶凡使,先去尘并头尖硬处一分已来,酒浸一宿。
若要破血,即使头一节硬实处;若要止痛、止血,即用尾;若一时用,不如不使,服食无效,单使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