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查古籍
《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原机启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维德着。二卷,又附录一卷。论眼病根源,制方要义,并附方义。附论眼病若干种,也较详明。
嘉量起于黄钟律龠。前汉志曰∶量本起于黄钟之龠。龠者,黄钟律之实也。(律龠,乐器也,尺寸之数与黄钟同,容黍一千二百粒,是为半合。嘉量,量器也,其形圆,以铜为之,下有圆足曰,上有两耳,量腹内径一尺四寸一分四厘微强,高深一尺, 内径一尺,高深一寸,耳内径二寸五分,高深四寸,俱浓一分,造用夏尺。量腹容二十豆,是为一 ; 容四升,是为一豆;耳容一十龠,是为一升。二图具律吕全书。)嘉量为器,端直以应绳者,表里上下,皆端直也;平正以应准者,内外中边,皆平正也。后世好古之士,欲为此器者,八法之义,不可不知。八法者,律度量衡规矩绳准也。此器体圆应规,函方应矩,端直应绳,平正应准,容受应量,轻重应衡,声音应律,八法具焉,是为嘉量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