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自2003年开展以来,各地积极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为指导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一步深入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我局对各示范区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规律性经验和规范性做法进行提炼、整理,起草制定了《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在工作中参考使用。在试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联 系 人:严华国 吴 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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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八月五日
(约着成于东汉时代以前)。
三卷。原言已佚,散见《经史证类备急本草》中,今有清.孙星衍等辑本若干种。 本书收药物 365 种,分为上、中、下三品,是后汉以前药物学的总结。
学术价值:
文献价值:我国现存最早之药学著作。
理论价值:初步奠定了药学理论之基础。
实用价值:记载之药物,大多朴实有验,历用不衰。
肝热病者,左颊先赤;心热病者,颜先赤;脾热病者,鼻先赤;肺热病者,右颊先赤;肾热病者,颐先赤。病虽未发,见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
此又总明伏邪未发,必然先现外象也。左颊、颜、鼻、右颊、颐,是肝、心、脾、肺、肾脏之气应于面之部位也。有诸内者形诸外,病虽未发而色先现,可见邪本伏于血气之中,因其未动,随气血流行而不之觉,其将发也,必随五脏生气而动,故先现色于面。良工望而知之,乘其始动,即刺而泄之,则邪势自杀,而病必轻矣。用药之法,可以类推,是为治未病也。
热病从部所起者,至期而已。诸当汗者,至其所胜日,汗大出也。治诸热病,以饮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此寒处,身寒而止也。
此总结上文以明治法也。从部所起者,如肝热病左颊先赤之类,至期而已者,即是肝得甲乙,为其所胜日,汗大出而愈也。以其久伏之邪,热从内发,故治之必先饮寒水,从里逐热;然后刺之,从外而泄;再衣以寒,居寒处,使身寒热除,方可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