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2001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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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2001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泻热止呕.
甘和胃,寒降火.治呕哕反胃.(胃热火升则呕、逆食不下.)客热消渴.伤寒烦热.止小便数.(肺为水之上源、脾气散精、上归于肺、始能通调水道、下输膀胱、肾为水脏、而主二便、三经有热、则小便数甚、至不能少忍、火性急速故也、芦中空、清上焦、湿热解、则肺之气化行、而小便复其常道矣.)芦笋能解鱼、蟹、河豚毒.反胃呕吐.由于寒者勿用.取逆水肥浓者.去须节.(因热霍乱烦闷、芦根三钱、麦门冬二钱、水煎服、即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