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桂枝一两(去皮)甘草二两牡蛎二两(熬)龙骨二两上四味,为末〔法〕,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去滓〔法〕,温服八合〔法〕,日三服〔法桂枝、甘草、龙骨、牡蛎,其义取重于龙、牡之固涩。仍标之曰桂甘者,盖阴钝之药,不佐越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69号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已于2009年8月17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
部长 陈 竺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桂枝一两(去皮)甘草二两牡蛎二两(熬)龙骨二两上四味,为末〔法〕,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去滓〔法〕,温服八合〔法〕,日三服〔法桂枝、甘草、龙骨、牡蛎,其义取重于龙、牡之固涩。仍标之曰桂甘者,盖阴钝之药,不佐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