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医贯》(公元 1687 年)明.赵献可(养葵)着。六卷。发明《薛立斋医案》之说,以命门真火、真水为主,以六味丸、八味丸二方通治各病。在理论上有些偏激,清.徐大桩怍《医贯贬》予以批评。
《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原机启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维德着。二卷,又附录一卷。论眼病根源,制方要义,并附方义。附论眼病若干种,也较详明。
葛氏肘后方云∶儿生三日,应开腹,助谷神,壮胃气,用粟米煮熟,研如乳汁,与儿大豆许,慎不可与杂药。
乳者奶也,哺者食也,乳后不得与食,哺后不得与乳,乳食相并,难以克化,大则成癖,小则成积,疳气自此始矣。
或云∶小儿无伤乳法,即乳满而溢,亦不为害,惟与食相并,则乳裹食不化,遂结成痰癖,是伤食,非伤乳也。故小儿以乳为主,三岁后方可食糕粥,五岁外方可食荤腥,则一生永无脾胃之疾。而孙真人、葛氏、巢氏、圣济经皆云∶三日即当用哺,以助谷神,导肠胃。是在为母者细审儿之虚实而调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