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2001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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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2001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本经中品)
木胎于火,与龙从火里得,别是一法,此正五行相袭,四时之序也。
【气味】酸平,无毒。
【主治】主心下邪气寒热,温中,逐寒湿痹,去三虫。久服轻身。
【核】曰∶生汉中山谷,及琅琊、冤句,今海州、兖州,近道诸山中亦有。木高一、二丈,叶如梅而有刺。二月开花如杏。四月结实如酸枣,深赤色。一种叶干花实俱相似,但核有八棱,名雀儿苏,别是一种,不堪入药。修治,以酒润去核,缓火熬干,勿误食核,令人滑精。蓼实为之使。恶桔梗、防风、防己。
先人云∶酸温津润,合从水藏之精液亦非自力所能致,必欲待人待时而兴者。
【 】曰∶茱谐朱,谓木胎火,含阳于内也;萸谐臾,谓冤曲从乙,木之性也。春半开花,夏半结实,色赤味酸,入肝之体,肝之心药也。心下为寒热所搏则火失暖热性,茱萸温中,对待治之。痹逐虫去而身轻矣。客曰∶肝主疏泄,癃闭者当用茱萸。别录止小便利者,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