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作者:太平惠民和剂局所 朝代:初刊于宋•元丰年间 年份:公元1078年-1085年
《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公元 1151 年)宋.陈师文等撰。十卷。收集当时医家及民间常用有效方剂,剂型多用丸散,便于服用保存,是当时的配方手册。
《汤头歌诀》(公元 1694 年? )清.汪昂(讱庵)着。一卷。按照《医方集解》分门,把方剂的组成主治等编成歌诀,以便记诵运用。
(公元 1298 年)元.王好古(进之、海藏)撰。三卷。依据《内经》有关药理的论述,以及张洁古《珍珠囊》和李杲《 药类法象》、《用药心法》等,对于药物的气味阴阳、升降浮沉、君臣佐使 等分析较为深入。
做好完善和彻底的清创术预防感染,是手术成功的关键之一。清创要求较一般外伤更为严格。如损伤污染不严重,伤后6小时内彻底清创,预防感染是可靠的。彻底清创与保留肢体长度二者是矛盾的统一体,为了保留肢体,就必须彻底清创。否则一旦发生感染,将危及肢体,甚至危及生命;但也不应过多的去除可成活的组织,造成肢体过短,影响功能。
清创时对各种组织的处理:
1.皮肤 按一般原则洗净皮肤及伤口。环形切除皮缘,去除多少应根据伤情,撕脱或挫伤的皮肤应完全切除。
2.肌肉、肌腱 严重损伤的肌肉应予切除。肌腱较坚韧,多数为表面污染,切除要慎重,一般只切除断端末端。对不需缝合的肌腱如指浅屈肌腱,应多切除一些,以预防术后粘连。
3.神经 修复神经是恢复肢体功能的重要环节。不可轻易切除神经组织,以免影响对端吻合。神经一般也是表面污染,洗净后暂不切除伤部,待缝合时再决定去除多少。对挫伤未断的神经,慎勿切断,观察恢复或二期处理。
4.血管 在断肢的平面,根据解剖,找出拟吻合的动、静脉,只剪除污染较重部分,待吻合血管时再作进一步清创,用小动脉夹夹住断裂端或细线结扎、止血并作为标志(图3-174,3-175)。